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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總是對自己擁有的東西不珍惜,直到不再擁有時才會加倍懷念,而在得知自己快失去自己所擁有的東西而又無能為力時,就尋死覓活地不肯放手,歇斯底里往往發生在這個時候,而對於生命的執著確實是到死才放手!
人生,沒有那麼簡單,也沒有那麼複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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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在夢裡看花開花落,不經潸然淚下。把傷揉成紙片隨這些花一起漂流……我真的相信,思念有雙天使的翅膀的,它可以飛沿走壁,可以穿越季節,穿透過孤單而延續。
——題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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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經常在吃過晚飯的時候,便喜歡獨自一人靜靜的坐在自家的陽台裡,用一種莫名的心情去欣賞夕陽。金黃色的汁液緩緩而瀉,沐浴著我的週身,我很快感受到無比的愜意,彷彿又回到了我童年時躺在媽媽的懷中撒嬌,有著無比的甜蜜與幸福。
“夕陽無限好”,黃昏的晚照一直為人們所迷戀。那一輪夕陽,如一個金黃色的夢,在文人的筆下能描繪出千姿百態的景象。那絢麗的光彩令你神思飛揚。“夕陽西下,斷腸人在天涯”,是流浪者在淒涼的心境和殷殷思鄉之情下的歎息;“莫道桑榆晚,為霞尚滿天”,是詩人壯志不已豪邁心情的折射,而落日熔金,暮雲合璧則使多愁善感的女詞人發出了“人在何處的慨歎”。面對同一種事物,各人的心境不同,所發的感慨自然也就不同,“情隨境生”恐怕就是這道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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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年,就這樣清清淡淡的過去了,盤算著,盤算著,春該到了吧?
我踩著石子出門,尋找春風。二月春風似剪刀。一點不假的,割的人臉皮生疼。你看,一河融冰遠航,兩岸紅柳輕送,這春,淡淡的,就從指縫裡溜過去了,以致都驚蟄了,我還慵懶的感覺才小寒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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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城子,半夜念夏
舉一把明月,飲相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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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假拉。其實我每天都在放假。回家拉。其實我每星期都在回家。下午去了中學。其實每次放假回家我都會去中學……
去的時候走的是馬路。是為了紀念和春春的在一起的時光。雖然春春是不會和我做這麼無聊的事的。但我卻搭上了春風的軌跡。有點遺憾的說。要不是逆風。就太完美了……沒事。逆風的方向更適和飛翔嘛…只是有點凌亂的說。額不會飛啊現在是騎自行車啊……靠靠靠。草草草。老子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?於是馬上以一小時六十分米的速度飛快的向前行駛。放心。我們這沒交警。不會判你超速行駛的……秀逸的長髮被春風吹的凌亂了。唉…連風這麼飄渺的東西見到我的美貌都發春了……(飄柔。就是這麼自信……)接著我的心也跟著凌亂了。因為一個騎著滿載著雜物三輪車的白髮蒼鬱de老大爺競然超車了……靠靠靠。草草草。老子什麼大爺大媽沒見過。這次就不追了……凌亂了好幾個小時。終於到達了萬惡的母校。以至於都沒時間和春春碎碎念了……學校還是那個學校。學生不是那些學生。煙花易冷。校花易瘋。我的到來換來了花朵的衰敗凋零……我…還是走吧……回來的時候是走的小路。令人欣慰的是竟然沒有逆風…什麼樣的人走什麼路。而小路是以前和學超友威東子長走的路。沒什麼太大的變化。要說有也只是多了很多花而已。而這些花是不會凋零的。因為它們團結(……)習慣性的朝它們點了點頭。因為小時候比較怕這些東西嘛。所以看到這些化為塵土的人們總會心存忌憚。其實人固有一死。不爽就去死嘛。有什麼大不了的。兩年後又是一條好漢。不是我說的啊……就算兩年後你還健在地球都不一定健在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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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,手長得小巧細白,樣兒是女孩子的,干的活兒也是,不光替家裡人剪指甲,而且打毛衣,搓草繩,栽園插田,你都內行(這麼說沒有無恥感)。
你的指甲由祖母養著寵著,滿含了花瓣的香味、豬草的熏香……祖母將你不盈一握的小手,視若珍奇,暖出汗了,替你清洗,冷了,放在她暖和的“肚肚”上,捂捂。她不在了,已經三十六年了……你仍然記得她,每年清明節,還去她的墓園祭掃。她那時像個化妝師……寧靜的夏季,她把五顏六色的鳳仙花瓣,搗碎成泥,分在一片片寬大的麻葉上,包裹住你的指頭,把你指甲染成紅花瓣。“要一個禮拜,記住,一個禮拜!”她叮囑你。她青年時代守寡,去了上海“大家(勢)人家”幫工,晚年歸鄉,所以曉得用禮拜記日,不知星期。啊,每隻指頭上,絲線扎的麻葉包裹,稀奇,且神秘,像戴著綠手套的童話中的人物。白天你不敢貪玩,夜眠也把手放置在被單(夏季拆洗下來的被面子、被裡子)外面,生怕將指甲包給碰掉。你靜穆地等候,一天一天數著指頭,一夜一夜夢著好夢,整整七天七夜,祖母替你摘掉麻葉包,露出十隻指頭,艷紅艷紅,你感覺不像自己的了,像下凡仙女的。這種待遇,鄉下大多數女孩子都沒有過,你竟然也獲得了資格,四五年間,年年如斯,直到你八歲,祖母去世。那時候的每年夏天,無數的朝朝暮暮,你的心兒活動在手上,手彷彿插在人生某種神秘的意境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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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鄉下有個長壽的表爺,活了八十二歲,一生的功績,便是養下十三個女娃娃,到底最後又養下個老兒子。一家人,把個老兒子當星星捧,當神神供,噙在嘴裡,護在翅子下,像抱母雞護崽兒般。我表婆養她的老兒子,誇張得很,她胖大個身子,夏天裡,一件衫子,罩不住一對大奶,做個甚,都把老兒子用個布搭兒背在背後頭,老兒子哭喊叫了,摸出一隻奶,撂上肩膀,叫老兒子一雙小手捧住噙了吃,便不哭了。老兒子俏大些了,沒出嫁的姐姐黑下輪流領著睡,半夜裡餓醒了,姐便迷瞪著眼,摸摸索索地送過我表婆屋頭,摸黑唆一陣夜奶,不哭了,姐又抱回去睡。表婆不背她的老兒子時,就是幾個姐姐換著背,背著在灶火裡忙乎,在園子裡摘青菜,到人家屋頭串門子,說古今兒,叫人家數說老兒子長得俊氣,有富貴相,背著在圈前餵豬,趕著雞兒撒包谷粒兒。老兒子直把一個拳頭,小小的,塞在嘴裡唆味道,涎口水流了姐姐一脊背。
在小時,一家人圍著火塘或柴桌子吃飯,老兒子坐在椅轎裡,要麼拿個菜根根唆,要麼拿根肉骨頭唆;表爺常常就高興,自家個抿著小酒兒,吱兒吱兒地作著響,有時用筷子頭蘸一點兒,給他的老兒子嘗鮮,老兒子不禁逗,叫酒辣著了,嗷嗷地哭將得凶相起來,表婆就怪他老子,說個老不正經的,難不成都和你一般,都是貪酒的啵!若是哭得越發地凶了,就喊叫一個姐,放了碗,把老兒子抱出屋去,在院子裡逗一陣狗、雞兒、貓兒,便多半不哭了。小時我在表爺家常常地蹭飯吃,看著一家大小哄將得老兒子高興,我也高興,想老兒子真是個寶了,一家大小的活活的寶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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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時節,草長鶯飛,萬物從冬的蟄伏中甦醒過來,春水蕩漾,柳枝飄揚,微風掠過湖面,泛起層層漣漪,霧氣漸漸散去,露出了春的嫵媚容顏。在一個伴著暖和陽光的早晨,迎春花開了,她在道路兩旁的花圍中隨處可見,空氣中瀰漫開了醉人的香氣,調皮的孩童採下一隻迎春花,打鬧著,穿過石橋留下一連串春天的腳步。
菊黃色的迎春花瓣在陽光下顯得那麼清幽,那麼純粹,即使在繁華喧囂的水泥道路兩旁,也毫不掩飾自己的性格,不去接觸世俗的虛偽,只只為了綻放自己的美麗。那不是故作清高、孤芳自賞,只是為春天送去一縷清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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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ug 24 Mon 2015 14:28
  • 念雪

冬末春至,一場夾雜著天空對大地的思念的雪花隨風而至。晝夜間,大地變成白茫茫一片雪白,銀裝素裹,星光閃閃。可對於這來得也快去的也快的東西,是沒什麼值得留戀的!
人的一生有太多的事就像這漫天紛飛的雪花,來的時候動人心弦、漫山遍野,走的時候悄無聲息、無影無蹤。什麼也沒有帶走,什麼也沒有留下。要非說帶走了什麼、留下了什麼,或許就是那詩人口中的“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”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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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有一種無趾鳥,飛在風裡,睡在雲裡,吃在天空裡,著地的那一天,就是它生命結束的那一天。 
從此,我喜歡上了這隻鳥,一如把希望寄托在文學的牧歌聲裡。我從來為著這無趾鳥奔跑,在靈魂的夢中。就算千年,勇往直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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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細聽著呼吸的聲音,分不清黑夜與白晝的那種疲憊。
在半夢半醒間流連忘返,睜開雙眼,陽光灑在斷壁殘垣的那種傷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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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天在人們熱切的盼望中終於來臨了,花兒開了,草青了,樹綠了,蝴蝶花枝招展著來參加這春天的盛會。輕風中夾著各種花香的氣息讓人心醉,柳樹婆娑著修長的枝條,像少女的披肩發一樣一個勁兒地使人神迷。杏花、春雨、朝嵐;綠野、小橋、風箏。望中風景畫中詩,好一個春光明媚的春天。然而,我總覺得只有花香沒有鳥語的春天讓人感到有一種難耐的靜寂。如同一位滿身香霧簇朝霞的美女,雖明眸善睞明艷照人,但卻口不能言是一個啞巴一樣讓人感到美中不足,有十二萬份的遺憾。沒有聲音的世界是淒涼的,是可怕的;我以為沒有鳥語的春天還不能算是整正的春天。鳥為春天帶來了歡聲,帶來了笑語,鳥為世界帶來了快樂。
“桃紅復含宿雨,柳綠更帶朝煙。花落家童未掃,鶯啼山客猶眠。”也許大多數人眷戀這春眠不覺曉的床頭,我卻尋思田間、林裡、河邊、山谷、小溪的晨一定是遍地花香,處處鶯歌,滿山鳥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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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為一棵樹,它實在是太老了。樹幹,已基本被風乾了。曾經很壯大的樹冠,由於不堪負重,每年都要折斷一部分。如今,已剩下屈指可數的幾枝了。但那幾枝,頑強的活著,做著一棵樹應該做的事情。春天,它一樣也要發芽,抽葉。也要多多少少的飛一些楊花。但更多的時候,它在糊里糊塗的活著。就像村子裡的一些老人,老到了一定的時候,就基本上認不得別人了。說著別人聽不明白的話。白天睡覺,晚上就在村子裡四處轉悠,自言自語。那些老人,轉著轉著,就轉到了這棵樹的下面。然後,老人和老樹,在絮絮叨叨的說一些只有他們才能聽得懂的話。
我們很小的時候,那棵樹就在那裡。不過,那時候,它還是很茂盛的。整天,有鳥兒什麼的在它的枝條上飛來飛去,唧唧喳喳的聒燥。中午,太陽正照的時候,它也會為人們遮出一片很大的蔭涼來。於是,有女人們拿了鞋底、針線,到這裡來做活諞閒謊。也有男人們拿了一些農活,到樹底下來做。他們一邊做活,一邊開玩笑、逗趣,不覺太陽西去,大地酷熱散去。於是,收工回家,然後,再上地幹活。小孩子,一向就是人來瘋。那裡人多,就往那裡湊。大人們做活。他們就玩遊戲。大多是玩一種叫“丟窩子”或是“抓石子”的遊戲。大人們的活做完了,孩子們也要回家跟大人上地。農村的孩子,自小得受手把手的土地教育。人們散去,大樹就在斜陽裡默立,遠遠的張望土地上那些勞碌的身影。樹和人是一樣的,它也喜歡人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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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在一生裡遇見了你心愛的人,可以說你是幸運的,無論結局怎樣,都可以說是幸福的吧?白頭到老,固然很好,如果分手了,或者為愛情而傷心,也都是很幸福,畢竟你愛過,你為了愛情在落淚,為了愛情在心碎,曾經很浪漫過,兩個人可以在冬天的風下瘋狂,在夏天的雨下漫步,即使當初的戀人已經遠去但戀愛時的浪漫情節依然在你的心裡埋藏,這不也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情嗎?
記得一本書中說過,一個人無論她陪你走了多遠的路,最終她還是會和你分開的,畢竟很少有那些同一時刻出生的人,而一起走到老的人,不但有感情中的離別還有生與死的離別,如果這樣想了,你即使分手了,你也不會那麼傷心,反而會祝福對方幸福。如果老了哪天相遇,將會有另一番滋味在心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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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盼像寂寞的祈禱,雪落也無聲,早春的午後,天地間驀然旋動一派蒼茫。
無雨的秋,一路淒迷走過無雪的冬季,卻擷來世間所有的白色花瓣,從天亮到天黑再到天明,無數季節的手在舞蹈。這片沉靜的宇宙局部,終於披上了純白的婚紗,待嫁新娘般的楚楚動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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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社會不允許我的任性。他不是我的愛人,也不是我的親人,沒有人會理會我的小脾氣。有時候,我們都需要放下一些天性去適應這個社會。戴上假面雖然會很累,但有時候不得不說是有用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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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們說,每一個不想戀愛的人,心裡都藏著一個不能愛的或是不可能的人
似乎,有那麼一點道理的,因為自己的整顆心都給了那個人,所以,對周圍的人都視而不見,你看不見別人對你充滿愛的目光,看不見別人對你的關心,你看見的只是,那個你所關心的人的一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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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想去一趟遠方。
不必在意目的地,在意的只是沿途的風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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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我們每個人,都會犯同樣的毛病,就是別人對我們有十個好,有一個不好,前面的十個好就被我們全部抹殺。我們就記住了別人的缺點和錯誤,我們記住了別人慢待我們的地方,於是,便越看這個人越滿身缺點,越看這個人越不可理喻。而別人恰恰是一面鏡子,我們對它凝眉瞪眼,鏡子反射回來的也是瞪眼凝眉,於是,我們都互相看不順眼了。別人原本小的缺點在我們眼中無限放大了,我們看這個人簡直是眼中釘,肉中刺,必先拔出而後快。
如果我們記住別人的好,對他們的缺點寬容一些,時間長了,我們會滿眼都是別人的好,我們心裡記住別人的都是美好,那麼這個世界多美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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